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先行先试阵地。日前,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州工信息局 、广州供电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
在企业层面,推动企业开展碳账户建设,使用“穗碳计算器”小程序进行碳排放核算,从管理和技术多层面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在行业层面,建设和完善企业碳账户体系,加强各行业碳排放核算能力,协助地区碳排放监测。
推进建立企业碳排放核算评价体系。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碳排放核算标准,强化“穗碳计算器”小程序和“穗碳”平台对企业碳排放测算的技术支撑。研究编制企业碳排放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对企业碳排放表现给予A(深绿)、B(浅绿)、C(白)、D(浅红)、E(深红)标识。支持“穗碳”平台向第三方专业机构开放接入,鼓励企业授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及评价报告。
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和碳信用报告标准。以企业统一信用代码作为企业碳账户的识别标识,探索建立承载企业行业信息、经济数据、能源数据、碳排放数据和评价结果数据等的碳账户标准,建立数据格式和规范。依托企业征信机构建立企业碳信用报告标准和规范格式,按照标准化、可校验、可溯源原则出具企业碳信用报告。探索将企业产品碳标签及其他绿色低碳评价信息纳入碳账户及碳信用报告。
推动将企业碳信用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探索将“穗碳”平台数据与“信用中国”平台对接,将企业碳信用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整合节能考核、碳信用报告等信息,加强企业信用工作建设,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